侵犯财产罪(重点罪名),4.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他人财物处于行为人的合法占有下”代为保管的财物是指基于委托关系而占有的他人财物”是指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将自己所持有的财物放置某处”管理人不能有效控制的公共场所的财物如何区别“如果行为明知埋藏物为某人所有,本罪对象不包括遗失物与漂流物。(1)侵占财物未达数额较大的。
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行为人骗取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拖欠贷款或者借款的,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而敲诈勒索罪的通过威胁、要挟的方法使他人感到恐惧而不得不交付财物;诈骗罪是使用欺骗的方法使被害人。在被害人没有处分财产的意思和行为的状况下获得他人财物;行为通过伪造、变造之后骗取财物的。
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使用的数额计算:(1)犯罪对象是限于他人所有的财物:(2)并非所有财物都可以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3)下列财物不能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盗窃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罪”(4)违禁品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5)赃物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
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的行为对象不仅仅包括合法财产?暴力必须针对人的身体非法行使攻击性有形力(不包括对物暴力:A.胁迫是指以当场立即使用暴力相威胁使被害人不敢反抗的行为,C.胁迫的目的在于引起被害人的恐惧而当场夺取或者迫使被害人当场交付财物“这种不知反抗或者不能反抗的状态必须是由犯罪分子实施的行为直接造成的:如果行为采用抢劫的方法夺回属于自己而被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普通罪名),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犯本罪而限制人身自由的。有关人员又对职工实施了其他故意犯罪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这里是指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直接造成被害人伤残、死亡的情形,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1.邮政工作人员犯本罪而窃取财物的。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重点罪名),将构成轻罪的行为捏造事实使其扩大为重罪事实,但如果行为捏造自认为是犯罪事实的事实:原则上本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单纯诬告单位不构成本罪:但有时诬告单位会意图使相关的责任人受到刑事追究,(1)诬告陷害罪与一般诬告的界限。(2)诬告陷害罪与错告、检举失实的界限。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意图:
八、拐卖妇女、儿童罪,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是指在拐卖妇女、儿童的共同犯罪中;为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提供中途场所的行为“以绑架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数罪并罚:但向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近亲属等要求交付财物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窝藏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均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重点罪名),行为人的动机、目的不同不能改变被害人的性羞耻心这一法益受到侵害的事实(结果无价值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其既遂从被害人的人身自由被实际剥夺为标志,即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故意加害被害人,4.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行为人为索取合法债务或者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以保护的债务。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一罪处罚,七、绑架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重点罪名),或者奸淫、嫖宿幼女的行为。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自由权利和幼女的身心健康”年满14周岁的男性自然人一般主体14周岁(帮助犯、教唆犯可以是女性):如用酒灌醉、用麻药麻醉、利用妇女患病或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冒充妇女丈夫等。(4)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手段必须达到使妇女明显难以反抗的程度,奸淫幼女。只要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为幼女并且与之发生性行为的。
2.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分。(1)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对于造成被害人死亡是出于过失”3.故意伤害罪的加重犯,需要综合考虑不法侵害行为当场造成的伤害、并发症、后遗症等后果,定故意伤害罪(重伤),以故意伤害罪(轻伤)处罚“(1)只定故意伤害罪一罪的情形,C.因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D.为抢劫而先伤害被害人:
对胎儿的伤害、杀害行为不能成立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故意迫使他人自杀的行为,使他人产生自杀意图并进而实行自杀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的间接正犯。C.行为人教唆自杀的行为使被害人对法益的有无、程度、情况等产生错误,B.对自杀人实施了杀人行为,对生还者不以故意杀人罪论处,B.错误行为或者轻微不法行为(如一般辱骂)引起他人自杀的,将该行为以诽谤罪论处,D.犯罪行为引起他人自杀身亡。
A.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D.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行为。E.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行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诈骗行为;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主观目的不同——民事欺诈行为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性质不同——合同诈骗罪是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
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表现为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是指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过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明知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罪,(2)实施侵犯著作权罪,侵犯著作权罪只将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的(2)(3)(5)(7)项规定为犯罪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表现为以非法手段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报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或者个人”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法人或者个人。1.逃税与漏税、避税、节税、欠税的区分,逃税是行为人采取欺骗、隐瞒等虚假手段而故意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或者已扣、已收税款。
(2)以非法方式如抢夺、盗窃他人(真实的)信用卡后使用的。盗窃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并在知道是伪造、作废信用卡后而使用的,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他人明知是盗窃的信用卡而使用的。如果是盗窃伪造、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的,对他人应定信用卡诈骗罪。非法占有顾客信用卡账户内资金的行为,然后再恶意透支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与信用卡诈骗罪从一重罪处罚。(6)关于信用卡犯罪的其它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
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往往是集资诈骗行为成功与否的关键: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其它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其二、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诈骗本单位贷款的——定诈骗罪或盗窃罪。
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出售、购买、运输。四、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指行为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指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湖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行为,六、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罪。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其一、行为人不具有吸收存款的主体资格而吸收公众存款。其二、行为人虽然具有吸收公众存款的主体资格“是指行为人不是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而是通过其他形式吸收公众资金。前者以到期付息的存款方式非法吸收,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是指行为人仿照真实的金融票证的形式、图案、颜色、色彩。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等,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行为人是为了进行其他假币犯罪的。从一重以伪造货币罪处罚。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1)使用假币罪与出售假币罪的区别在于。出售假币罪是在买方明知是假币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使用假币罪是行为人单方面隐瞒事实真相使用假币骗取对方利益。(2)持有、使用假币罪与运输假币罪,持有假币罪是在无法查实假币犯罪案件真实性质的情况下。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普通罪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虚报注册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非法减少公司资本。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