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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知识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重点罪名)2
帮考网校2020-10-09 11:13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知识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重点罪名)2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的知识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重点罪名),一起来看看吧!

三、故意伤害罪

(一)定义

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1.犯罪客体(法益):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2.犯罪主体:自然人一般主体。

1)致轻伤的,16周岁;

2)致重伤、死亡的,14周岁。

(三)司法认定

1.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造成轻伤以上

2.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分:

1)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对于造成被害人死亡是出于过失。

2)故意杀人罪中,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故意,无论实际上是否造成被害人死亡。

3.故意伤害罪的加重犯:致人重伤或致人死亡

1)“重伤”指具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其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其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损伤和功能丧失;其三,其他对于人身体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2)“重伤”认定:需要综合考虑不法侵害行为当场造成的伤害、并发症、后遗症等后果,具体而言:A.受伤当时伤情很重,但未出现并发症,也未留下后遗症者,也要认定为重伤。B.受伤当时伤情较轻,但由于与这一伤害行为关系密切的原因而引起并发症致人残废或器官功能丧失的,仍定为重伤。C.受伤当时伤情较轻,后抢救时由于医疗事故引起严重后遗症的,不定重伤,这属于另一因果关系所确定的责任。

4.只要出于伤害的故意(哪怕是轻伤故意),结果致重伤的,定故意伤害罪(重伤)。意图造成重伤,却只造成轻伤的,以故意伤害罪(轻伤)处罚。

5.与其他罪的关联、转化以及罪数的认定:

1)只定故意伤害罪一罪的情形:

A.组织或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胁迫成员实施自伤行为,或者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帮助邪教组织人员自残的,定故意伤害罪;

B.聚众“打砸抢”(包括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聚众斗殴致人伤残的,定故意伤害罪;

C.因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定故意伤害罪;

D.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定故意伤害罪;为索取合法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定故意伤害罪。

E.以暴力行为实施抗税,致人伤残的,定故意伤害罪;

F.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及时救助而伤残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G.组织他人买血、强迫他人买血,致人伤害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2)只定原罪一罪的情形:

A.绑架并故意伤害被绑架人的,只定绑架罪;

B.强奸致伤,非法行医致伤,虐待部属致伤的,只定原罪;

C.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的,只定劫持航空器罪,对行为人处死刑;

D.为抢劫而先伤害被害人,或者在抢劫过程中由于被害人反抗而故意将击伤的,只定抢劫罪;

E.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伤残的,定交通肇事罪;

F.虐待致人伤残的,定虐待罪。

3)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的情形:

A.在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过程中,造成被组织人重伤的,不以数罪论处,只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结果加重犯。若在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过程中,对被组织人有伤害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伤害行为的,数罪并罚。

B.保险诈骗的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伤残骗取保险金的,以故意伤害罪与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

6.故意伤害罪(致死)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考察的对象有:

A.使用的工具;

B.打击的部位;

C.打击的强度;

D.犯罪行为有无节制;

E.平时的关系;

F.有无预谋;

G.犯罪人的一贯表现;

H.犯罪后的态度和表现。)

7.刑事责任:

1)轻伤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重伤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严重残疾”:残疾程度可以分为一般残疾(10-7级)、严重残疾(6-3级)、特别严重残疾(2-1级)。因此,《刑法》第234条规定的“造成严重残疾”,是指造成6级以上伤残。

“以特别残忍手段”,从立法精神及司法实际来看,是指使用特别恶劣的手段致人严重残疾,蓄意使被害人遭受极端的痛苦,生不如死,如“采取朝人面部泼硫酸、用刀划伤面部等方法毁人容貌、挖人眼睛、砍掉双脚等残忍的手段,造成他人严重残疾的行为,不是指一般的重伤。”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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