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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知识点:侵犯知识产权罪(重点罪名)
帮考网校2020-10-09 11:06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知识点:侵犯知识产权罪(重点罪名)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的知识点:侵犯知识产权罪(重点罪名),一起来看看吧!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一)定义

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1.客观方面:

1)行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两个“相同”:“同一种商品”是指同一品种的商品或完全相同的商品;“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民事侵权行为除了两个相同以外,还可以包括“相似”)

2)对象:注册商标。即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3)程度:情节严重。

2.主体:自然人或单位

3.主观方面:故意。

(三)司法认定:

罪数问题: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商品的,从一重论处。

二、侵犯著作权罪

(一)定义

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的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1.客观方面:

1)行为:表现为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四种形式:

A.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象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指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过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视为“复制发行”。)

B.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C.未经录音录象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D.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2)程度: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2.主体: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3.主观方面:故意,并具有营利的目的。

(三)司法认定

1.共犯问题:明知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以侵犯著作权罪的共犯论处。

2.罪数:

1)实施侵犯著作权罪,又销售该侵权复制品,构成犯罪的,以侵犯著作权罪一罪论处;

2)实施侵犯著作权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侵权复制品,构成犯罪的,数罪并罚。

3.罪与非罪的界限:侵犯著作权罪只将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的(2)(3)(5)(7)项规定为犯罪行为,除此四项行为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能构成犯罪外,其他侵权行为即使情节严重也不构成犯罪。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

(一)定义

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1.客观方面:

1)行为:表现为以非法手段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A.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的;

B.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C.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

D.明知或者应知前述三种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

2)对象: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权利人”——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3)程度:造成重大损失。(立案标准: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A.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B.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主体: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3.主观方面:故意。

(三)司法认定

1.共犯问题:明知他人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共犯论处。

2.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1)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界限;

2)与盗窃罪的界限。过去盗窃他人商业秘密,包括技术成果和诀窍的,以盗窃论。现在法律作了专门规定以后,只能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

3.罪数:行为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后,又使用该商业秘密制造产品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或者只是单纯非法使用他人商业秘密制造产品而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均从一重论处。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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