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重点罪名),(2)行为人必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数额较大财物”(1)行为人直接利用本人职权范围内的权力。行为人因自己的职务在纵向或者横向上对第三者有直接的制约关系:第三者在职务上对请托人有着直接的制约关系“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论处,(2)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重点罪名),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行为人将合格产品与伪劣产品混杂在一起销售的,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多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如果同时符合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第141条——148条所规定的犯罪的,(2)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3)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
杀伤、杀死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安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指为恐怖活动组织或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筹集、提供经费、物资或者提供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便利的行为。指为实施恐怖活动而实施的准备物品或工具、组织培训或积极参与培训、进行联络和策划的行为,八、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因为航空人员违章造成重大飞行事故的,但航空人员、铁路人员以外的人员造成重大飞行事故或者铁路运营事故的:助动车以及残疾车等非机动车也可以成为本罪的肇事工具,交通管理部门只对实行交通管理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因使用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造成财产损失的情形,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
实施了足以使上述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的破坏性行为。是否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的认定。客观方面关键在于判断是否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毁坏、倾覆危险,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也包括成员个人实施的、与组织无关的犯罪行为。(2)参加恐怖组织的犯罪分子只对自己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3)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的犯罪分子除对本人亲自实施的犯罪负责外。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犯罪主体为14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一般主体。决水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主体为16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一般主体:②失火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
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实施有关间谍犯罪活动,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解释》,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二、刑法分则的具体犯罪条文结构:抢劫罪第263条规定,刑法典分则条文的基本表现形式是规定具体犯罪的条文“而具体犯罪的条文一般由罪状和法定刑组成”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的描述:便是引用第1款的罪状来说明和确定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视设施罪的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确定的适用刑罚的种类和刑罚幅度,法定刑是立法机关针对具体犯罪确定性质和危害程度所确立的量刑标准。
致使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不能对犯罪人行使具体的刑罚权;是指刑法规定的国家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二)追诉期限的计算(四种情况),1.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2.连续或者继续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2)我国刑法规定了两种追诉时效延长的情况: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假释只适用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人,假释只适用于在刑罚执行期间,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裁定予以假释: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只要是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经过了假释考验期限后才发现新罪,发现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二是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减少:只能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适用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而不能以前一次减刑后的刑期为标准进行计算。七、减刑后的刑期计算;1.对于原判刑罚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应从原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原判刑期已经执行的部分时间,应计算到减刑后的刑期以内。
缓刑是指对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暂缓执行或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缓刑也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一)一般缓刑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性判令,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
发现被判刑的犯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漏罪),二是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或者再犯新罪,与前罪刑罚合并决定应执行的刑罚:(1)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判处同一种刑罚:(2)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判处不同的刑罚:其他罪所判处的主刑不再执行,2.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的并罚“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A.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A.犯罪嫌疑人先投案交代罪行后“A.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不视为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罪行,A.一般共犯成员不仅要如实供述本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2)如实供述的是司法机关还没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的刑罚以外的处理方法。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指由人民法院判决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指将犯罪分子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1)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刑的“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的刑罚方法;(1)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A.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并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二)拘役性的规定。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二)有期徒刑的规定,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刑期从死缓考验期满第2日起计算,(二)无期徒刑的规定“指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及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是指既不能判死刑立即执行。减少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2)必须是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按照刑法具体规定的一罪及相应的法定刑定罪处罚,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与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对牵连犯实行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对被组织人、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以保险诈骗罪和所犯其他罪数罪并罚,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处罚。
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是犯罪构成的个数,包括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出于同一罪过针对同一犯罪构成内的法益”即成犯(故意杀人罪)——状态犯(盗窃罪)——继续犯(非法拘禁罪),指行为人实施了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即按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的一个重罪定罪处罚,法律规定由于某种情形而配置较重法定刑的犯罪。结果加重犯指行为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基本犯罪行为。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依照法律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2)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应认定为单位犯罪,(3)成立单位犯罪的单位必须合法成立。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4.只有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三、单位犯罪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