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只能向J市公安机关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C.甲可以遭受殴打为由要求排除同一侦查人员对其后续讯问所得的供述,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排除非法证据。调查结论应当书面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甲可向侦查机关J市公安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应当提供涉嫌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控辩双方对一份关于水源被污染的鉴定意见有重大分歧。A.鉴定意见中未注明用于鉴定的水样的来源的,C.法院认为有必要通知鉴定人出庭,鉴定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D.被告人可以申请3名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对鉴定意见提出意见:【考点】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四)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
1.甲市公安机关在办理胡某涉嫌集资诈骗案时,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报请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其他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得指定原承办案件公安机关的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乙、丙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起诉至M市中级法院,公安机关将乙、丙二人重新抓获后移送起诉。C.可由服刑地法院审理甲,而法定不起诉的适用情形也不包括曾经被判处无罪,对于曾依法判决无罪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检察院对乙、丙两人有权重新起诉,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B.汤姆向公安机关提出由其担任杰瑞的辩护人;C.对杰瑞采取刑事拘留应报甲市公安机关批准。D.对杰瑞批准逮捕的决定应报甲市检察院备案,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由犯罪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应由乙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只能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担任,对外国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决定或者执行拘留、逮捕后“拘留杰瑞无须报告甲市公安机关批准”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
某村村委会主任王某、会计刘某以及村民陈某合谋伪造申请材料,发现了王某、刘某和陈某的企图,A.王某拿到补贴款时已经离任,不能认定其构成贪污罪,B.刘某参与伪造申请材料,D.周某擅自侵吞补贴款。C.李某未利用自身职务行为为周某谋利,D.胡某收受李某财物进行斡旋,胡某的受贿行为成立受贿罪既遂。A.周某挪用村委会20万元购买玉器行贿,C.刘某第一次帮周某将账面做平,属于帮周某成功实施犯罪行为。
刘某确定王某身上没有金饰后。后王某建议李某将金饰出售。王某取走金饰的行为构成侵占罪。B.李某帮助王某转移犯罪所得的金饰,C.李某为窝藏赃物将刘某打伤。D.王某利用李某打伤刘某的行为顺利逃走,李某为王某的盗窃提供事后帮助:但李某并不成立盗窃罪的共犯;为窝藏赃物将刘某打伤。王某并没有在盗窃后为抗拒抓捕或窝藏赃物对刘某使用暴力。A.李某对郭某进行欺骗,B.李某明知金饰是犯罪所得而出售。
程某最终在A公司预算范围内以最优报价中标,甲指使知情的程某虚构与A公司的劳务合同并虚开发票“A.甲将商品房过户给蔡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B.甲将商品房过户给蔡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但甲之后将账作平的行为使得行为性质发生了转化,A.程某虽与其他公司串通参与投标,B.甲安排程某与他人串通投标。构成串通投标罪的教唆犯,C.程某以行贿的意思向甲赠送仿制古董,D.甲以受贿的意思收下程某的仿制古董。
陈某遂向保险公司报告说是丁驾车造成事故。A.乙交通肇事后逃逸致刘某死亡,B.乙交通肇事且致使刘某死亡,C.丙与乙都应对刘某的死亡负责,对于被害人刘某的死亡应归责于谁,但真正对死亡结果作用力大的是丙将刘某藏匿到草丛中的行为。刘某死亡的结果应归责于丙而非乙,A.伪证罪与包庇罪是相互排斥的关系,B.甲的主观目的在于骗取保险金,C.乙唆使丁代替自己承担交通肇事的责任。同时向公安机关作假证明包庇犯罪人。
同时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朱某滥用职权的行为与国家损失300万元税收之间。朱某对其滥用职权的行为及该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存在明知,不符合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犯罪主体要件,故其行为不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这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行行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表现为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并不是本罪的实行行为,既然朱某的行为不构成赌博罪;
这种情形是否触犯寻衅滋事罪,关键看该行为是否扰乱了公共秩序。故不能认定甲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对甲的行为不能以寻衅滋事罪论处,对于甲聚众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的行为”部分考生认为甲的行为聚众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故不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甲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的行为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符合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既难以认定甲的行为具体违反了哪一国家规定。
这种购买毒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贩卖毒品罪是一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卖出毒品的行为即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既遂,B.甲进入陈某厨房的行为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C.甲毒死陈某看门狗的行为是盗窃预备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想象竞合“因而甲非法进入陈某家的行为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甲毒死陈某的两条看门狗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是不能按照违禁物品的黑市价格来认定盗窃数额。
A.抢劫致人死亡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杀害他人后立即劫取财物的情形,则对事实一只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与盗窃罪(如否认死者占有,C.事实一同时触犯故意杀人罪与抢劫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规定。为劫财而故意杀害物主的行为属于抢劫致人死亡,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则郑某等人的行为就不能认定为抢劫罪。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重点罪名),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指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边境的行为,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境、边境等行为:(1)犯本罪并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1.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
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出的裁定也属于本罪中的裁定,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之间的牵连关系,只需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罪处罚,5.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妨害公务罪,属于一行为同时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妨害公务罪:
即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刑法第306条)、妨害作证罪(刑法第307条),刑事诉讼的辩护人、代理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2.司法人员犯妨害作证罪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事后予以窝藏、包庇或者事先知道作案人员要去实施犯罪:犯罪发生后又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其不能成为窝藏、包庇罪的犯罪主体。
指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指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八、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或者利用信息网络发布违法犯罪信息,十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十四、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罪(重点罪名),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以及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人员。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加重犯,2.妨害公务罪与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行为对象是本单位资金“非法使用本单位的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本人或者其它自然人使用,(2)挪用人以个人名义将所挪用的资金借给其它自然人和单位;(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2万元以上,(3)挪用本单位资金从事前述非法活动和营利活动以外的活动: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并具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目的,或者因执行职务而产生的主管、经手或者管理本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是指利用窃取、涂改帐目、伪造单据等方法侵占本单位的财物,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侵占财物犯罪的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