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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不定项选择历年真题(8)
帮考网校2020-10-16 15:14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不定项选择历年真题(8)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的不定项选择历年真题,快来看看吧!

案情:某地政府为村民发放扶贫补贴,由各村村委会主任审核本村申请材料并分发补贴款。某村村委会主任王某、会计刘某以及村民陈某合谋伪造申请材料,企图每人套取5万元补贴款。王某任期届满,周某继任村委会主任后,政府才将补贴款拨到村委会。周某在分发补贴款时,发现了王某、刘某和陈某的企图,便只发给三人各3万元,将剩余6万元据为己有。三人心知肚明,但不敢声张。(事实一)

后周某又想私自非法获取土地征收款,欲找县国土局局长张某帮忙,遂送给县工商局局长李某10万元,托其找张某说情。李某与张某不熟,送5万元给县财政局局长胡某,让胡某找张某。胡某找到张某后,张某碍于情面,违心答应,但并未付诸行动。(事实二)

周某为感谢胡某,从村委会账户取款20万元购买玉器,并指使会计刘某将账做平。周某将玉器送给胡某时,被胡某拒绝。周某只好将玉器退还商家,将退款20万元返还至村委会账户,并让刘某再次平账。(事实三)

请回答第1—3题。

1.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某拿到补贴款时已经离任,不能认定其构成贪污罪

B.刘某参与伪造申请材料,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3万元

C.陈某虽为普通村民,但参与他人贪污行为,构成贪污罪

D.周某擅自侵吞补贴款,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6万元

【答案】C

【考点】贪污罪

【解析】A项错误。王某贪污行为发生在其任内,尽管离任后再获款项,仍成立贪污罪。

B项错误。犯罪数额为总数额15万。

C项正确,D项错误。刘某、陈某与王某相勾结,利用王某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它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因此周某时候侵吞部分贪污款,不成立贪污罪。

2.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周某为达非法目的,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构成行贿罪

B.李某请托胡某帮忙,并送给胡某5万元,构成行贿罪

C.李某未利用自身职务行为为周某谋利,但构成受贿罪既遂

D.胡某收受李某财物进行斡旋,但未成功,构成受贿罪未遂

【答案】ABC

【考点】行贿罪;受贿罪

【解析】D项错误。胡某的受贿行为成立受贿罪既遂。

3.关于事实三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周某挪用村委会20万元购买玉器行贿,属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

B.周某使用村委会20万元购买玉器,属贪污行为,但后又将20万元还回,构成犯罪中止

C.刘某第一次帮周某将账面做平,属于帮周某成功实施犯罪行为,与周某构成共同犯罪

D.刘某第二次帮周某将账面做平,属于作假证明掩护周某的犯罪行为,构成包庇罪

【答案】C

【考点】挪用公款罪;包庇罪;犯罪中止;帮助犯

【解析】C项正确。周某挪用村委会20万元购买玉器行贿,并让刘某平账,成立贪污罪,且为犯罪既遂。周某为主犯,刘某为从犯。后面又将钱还回去再平账,只是事后的补救行为,为酌定情节。由于刘某与周某成立贪污罪共同犯罪,因此,刘某第二次帮周某将账面做平,不构成包庇罪。

今天的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历年考试真题,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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