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题(主观)
题干:某市一家服装生产企业2019年发生下列业务:(1)1月至11月销售(营业)收入2000万元。12月内销服装不含增值税收入80万元;进料加工出口服装折合人民币离岸价格100万元,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60%。(2)12月为生产内销服装购进面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2.62万元;为生产内销和进料加工服装外购衬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6万元,为进料加工进口面料,海关审定完税价格70万元,并实施保税政策免税放行。(3)当月仓库因管理不善发生意外事故,毁损上半年为生产内销货物采购的服装面料,账面成本10.64万元(含运输费0.64万元)。(4)1月至11月应扣除的销售(营业)成本1200万元。12月结转销售(营业)成本110万元(未含12月不能抵扣的增值税)。(5)企业1月~11月销售税金及附加6万元。(6)企业当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共5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20万元;广告费200万元;当年发生新工艺研发费用30万元;向非金融机构借款200万元用于经营,期限6个月,支出利息10万元(金融机构同期借款年利率7%)。(7)企业当年从接受其直接投资的未上市居民公司分回投资收益17万元(该居民公司位于西部地区,适用15%的税率)。(其他相关资料:上述需要认证的相关发票均经过认证,该企业增值税征税率16%,退税率15%,按照“实耗法”核算免税料件金额,假定已预缴所得税8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题目:12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转出数的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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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转出数的合计为2.06万元。
进料加工复出口转出的进项税=100×(1-60%)×(16%-15%)=0.4(万元)
材料毁损转出进项税=(10.64-0.64)×16%+0.64×10%=1.66(万元)
合计转出进项税=0.4+1.66=2.06(万元)

- 1 【综合题(主观)】当期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2 【综合题(主观)】计算甲厂当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
- 3 【综合题(主观)】计算甲厂当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转出金额;
- 4 【计算分析题】当期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5 【计算分析题】计算甲厂当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
- 6 【计算分析题】计算甲厂当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
- 7 【计算分析题】计算甲厂当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转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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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综合题(主观)】当期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10 【综合题(主观)】当期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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