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题(主观)A装饰公司(以下称A公司)承接甲开发商所建造楼盘的全部室内装饰工程,2009年7月5日,A装饰公司为此与B建材公司(以下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B公司向A公司供应一批卫生间装饰用瓷砖,总价款为人民币13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后3日内,由A公司先期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预付人民币30万元货款;B公司在同年8月5日前一次向A公司交货;A公司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向B公司付清余款;本买卖合同发生履行纠纷,提交酒店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与此同时,为了保证该买卖合同的履行,B公司要求A公司提供担保,A公司提出由双方都有业务往来的C贸易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提供担保,C公司与B公司达成口头约定如果A厂不履行付款义务,C公司保证履行。2009年7月8日,A公司为履行先期预付货款的义务,向B公司开出一张人民币30万元见票后定期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收到该汇票后于同月10日向承兑行提示承兑,承兑行对该汇票审查之后,即于当日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签署了承兑日期和签章,同时记载付款期限为同年9月10日。B公司为支付D建筑公司(以下称D公司)的工程款,于7月20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D公司。2009年8月1日,B公司依照上述合同的规定向A公司一次交付货物,并经A公司验收。同年8月上旬,A公司向B公司提出:B公司交付的瓷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退货;B公司声称其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同意退货;并要求A公司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向B公司支付货款。随后,A公司以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质量为由,要求承兑行停止支付由其开出的人民币3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D公司在该汇票到期日请求承兑行付款时,该行拒绝付款,A公司亦拒绝向B公司支付剩余货款。B公司认为A公司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于是到A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A公司的违约责任。经调查证实:B公司交付A公司的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A公司之所以要求退货,主要是因其承接的甲开发商的室内装饰工程发生变化,甲开发商将一部分室内装饰工程转包给了其他公司。甲开发商在楼盘尚未竣工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前,即开始向社会公众进行预售。张某有一学龄前孙子,因受甲售楼广告的影响,对正在预售的楼盘的儿童乐园、游泳池、篮球场等公共设施非常感兴趣,看中了一套面积为140平方米的商品房。虽然该商品房的价格明显高于周围楼盘,但张某认为该小区的设施对其孙子成长十分有利,故欣然向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购买了该商品房。该商品房交房时,张某发现该小区并没有售楼广告所宣传的儿童乐园、游泳池、篮球场等公共设施,随即与甲交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甲认为广告只是要约邀请,难免有夸张和虚幻之处,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此后不久,张又发现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实际面积只有135平方米,当即要求退房,也遭甲拒绝。张即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在张某向法院起诉前,甲已取得该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2010年4月,张某将上述房子出租给李某,并与之签订了为期2年的租赁合同。2010年8月,张某又将该房子出卖给陈某。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请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A公司是否存在违约行为?为什么?(2)B公司可否依据保证约定,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3)承兑行可否拒绝支付D公司提示的银行承兑汇票?为什么?(4)D公司在其提示的汇票遭拒绝付款后,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为什么?(5)B公司到A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6)张某与甲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7)张某因小区没有售楼广告所宣传的儿童乐园、游泳池、篮球场等公共设施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有没有法律依据?为什么?(8)张某因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实际面积只有135平方米而要求退房,能不能得到法律支持?为什么?(9)如甲还有其他行为构成了售房欺诈,受害者最多可以要求甲承担多少赔偿金?(10)如张某与甲的售楼合同解除了,则贷款合同应当如何处理?(11)张某将上述房子出卖给陈某时,其与李某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12)张某出售上述房子时,作为承租人的李某享有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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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因为,B公司依照合同的规定,按时向A公司交付了货物,并且所交付的货物符合质量要求,A公司不按时向B公司支付货款属于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当然属于违约行为。
(2)B公司不能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为要式合同。口头的保证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3)承兑行不能拒绝支付D公司提示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属无因证券,票据关系一经成立,即独立于基础法律关系,承兑行不得以基础法律关系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的票据权利。
(4)D公司在其提示的汇票遭拒绝付款之后,可以向B公司、承兑行、A公司之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全体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并在实施行使或保全票据上权利的行为后,可以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追索权的行使对象为被追索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被迫索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5)B公司到A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选择诉讼解决纠纷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是:当事人没有事先或事后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决的协议,本案中A、B公司在买卖合同中有选择仲裁解决纠纷的约定,所以不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6)张某与甲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因为法律规定,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而与买受人订立预售合同的,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的,合同有效。
(7)张某因小区没有售楼广告所宣传的儿童乐园、游泳池、篮球场等公共设施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有法律依据。因为法律规定,有关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对出卖人无合同上的约束力。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上述内容即使未订人合同,仍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事人违反这些内容的,承担违约责任。
(8)张某因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实际面积只有135平方米而要求退房,能得到法律支持。因为法律规定,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买方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
(9)如甲还有其他行为构成了售房欺诈,受害者最多可以要求甲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因为法律规定,由于出卖人行为构成了欺诈,因此买受人可以在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前提下,还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10)如张某与甲的售楼合同解除了,则贷款合同也相应解除,甲应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给担保权人和张某。因为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则贷款合同也应相应解除,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给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11)张某将上述房子出卖给陈某时,其与李某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因为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
(12)张某出售上述房子时,作为承租人的李某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 1 【综合题(主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9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城区的一块建设用地,2009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9年10月21日,甲公司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2009年11月5日,甲公司办理完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2009年11月21日,甲公司与相邻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乙公司签订地役权合同,该合同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一次性支付20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得在其土地上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物。该合同所设立的地役权没有办理登记手续。2009年12月3日,乙公司将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不知情的丙公司,2009年12月20日,丙公司在该土地上建造了高8米的厂房。2010年3月甲公司以取得的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丁银行借款50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甲公司与丁银行于2010年3月10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于2010年3月12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此后,甲公司依法办理了各项立项、规划、建筑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之后开工建设居民住宅。甲公司在取得该居民住宅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后,在广告中宣称其“容积率不高于1.2”、“绿地面积超过50%”,引起购房者的热烈关注,所预售的商品房一售而空,价格也比周边小区高出20%。2010年9月1日,甲公司与王某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此外,预售合同中未对容积率和公共绿地面积等问题作出约定。2011年9月10日,王某向甲公司交付了200万元的购房款。2011年4月1日,甲公司交房时,王某发现该住宅小区的容积率超过2.0,绿地面积只有20%。王某在调查后得知,甲公司报经批准的规划就是如此。2011年6月5日,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于何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说明理由。(2)甲公司的地役权是否已经设立?并说明理由。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地役权合同订立后,如果甲公司不支付约定的费用,乙公司在何种条件下有权解除合同?甲公司是否有权向丙公司主张地役权?并说明理由。(3)甲公司与丁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于何日生效?丁银行的抵押权于何日设立?(4)甲公司在建造的居民住宅已经完工,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下,是否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5)甲公司是否应就其商品房销售广告中的虚假宣传向王某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6)甲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并说明理由。(7)王某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说明理由。王某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说明理由。
- 2 【综合题(主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对其新开发的楼盘进行预售,其在销售广告中说明,该楼盘为高品质生活小区,小区空地绿化面积高达70%,温泉水入户。该小区因这两项条件比较优越,销售均价比同区域的其他小区高出20%。李某对甲公司销售广告中的内容十分认可,于2009年8月份与甲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年后,李某办理入住手续,搬进该小区后不久,发生一系列事件:(1)李某发现该小区绿化面积严重缩水,且人户的只是普通的热水,而非温泉水。(2)甲公司销售房屋时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至该小区竣工验收前夕方补办了预售许可证。(3)张某持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找到李某,告知李某该房甲公司已于2009年7月份出售给张某,张某购下该房后出国学习,日前刚回国,张某主张其才是房屋的权利人,要求李某腾退房屋。(4)孙大妈找到李某,告知李某该房是甲公司许诺给她的回迁房,要求李某腾退房屋。当事人各方纠缠不清,纷纷将甲公司告上人民法院:(1)李某要求解除与甲公司订立的合同,由甲公司赔偿其损失,并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甲公司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张某要求解除与甲公司订立的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惩罚性赔偿金。(3)孙大妈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李某腾退房屋,将房屋返还给自己。(4)甲公司抗辩称其与李某、张某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合同无效,李某和张某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不当,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驳回。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的商品房销售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说明理由。(2)甲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即与李某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3)李某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说明理由。(4)张某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说明理由。(5)孙大妈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 3 【综合题(主观)】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系公开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北京ABC会计师事务所A注册会计师担任X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经理,B注册会计师为主任会计师,他们在汇总各个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底稿时,有下列事项尚未处理: (1) 2011年1月1日分别借入三年期专门借款1 000万元、年利率6%和两年期专门借款2 000万元、年利率8%用于扩建生产大楼,工程于2011年7月1日开始,首先购入工程物资1170万元,领用该工程物资600万元,同时用借款支付工程费用60万元。A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该借款利息时,全年合计计提利息共220万元,全部计入在建工程。 (2)2011年5月,X公司购买价格为30万元的生产部门用轿车1辆并入账,当月启用,但当年未计提折旧。(公司采用平均年限法版核算固定资产折旧,该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2%) (3) 2011年12月28日,X公司销售商品50万元,成本为35万元,收到一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发票、提货单已交付购货方,会计部门未予入账,由于该商品仍在仓库中,已计入了期末存货盘点表中(不考虑增值税问题)。 (4)X公司于2011年12月10日支付了180万元的下年度广告费,均已计入当期的期间费用。 (5)X公司2011年12月31日未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反映的应收账款项目中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余额为100 000万元,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100万元。另外,经审计发现应收账款的明细账中记录了一笔应收账款贷方余额15 000万元。(X公司根据债务人的信用情况决定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坏账准备按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5%计提。X公司尚未对应收账款计算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6) 2011年6月30日,鉴于更为先进的技术被采用,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决定将甲设备的使用年限由10年缩短至6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仍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甲设备系2009年12月购入,并于当月投入公司管理部门使用,入账价值为10 500万元;购入当时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500万元。该公司本年度未对该设备进行账务处理。 (7)X公司于2011年10月向B公司出售一项专利权,该专利权的账面余额为100万元,已计提了减值准备10万元,售价为120万元,应交营业税6万元,X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120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0贷:无形资产 100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6其他业务收入 24 (8) 2011年12月22日,X公司被华清公司指控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X公司赔偿损失500万元。法院已经受理,但尚未审理。X公司的法律顾问认为,X公司很可能败诉,估计可能赔偿450万元。X公司对此未作处理。假定A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计划中制定X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为150万元;未审利润总额为5 000万元。假定注册会计师于2012年2月28日完成审计工作,并于当日经X公司管理层正式签署了2011年度财务报表。 要求: (1)如果不考虑重要性水平,针对上述事项,请分别回答A注册会计师是否需要提出审计调整建议?若需提出审计调整建议,请直接列示审计调整分录(不考虑错报对当期所得税费用、期末损益结转和利润分配的影响)。 (2)如果考虑审计重要性水平,假定X公司分别只存在上述事项中的(1)、(4)、(5)、(7)、(8)五个事项,并且X公司均不同意A注册会计师提出的审计处理建议(如果有),在不考虑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请分别指出针对上述每个事项,A注册会计师应出具何种类型的审计报告?并简要说明理由。 (3)假定X公司不同意接受注册会计师提出的对事项5和事项8的审计调整处理,其他的调整均接受,请判断A注册会计师应该出具何种类型的审计报告?并草拟审计报告。(假定审计报告中不包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的事项”部分)
- 4 【综合题(主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对其新开发的楼盘进行预售,其在销售广告中说明,该楼盘为高品质生活小区,小区空地绿化面积高达70%,温泉水入户。该小区因这两项条件比较优越,销售均价比同区域的其他小区高出20%。李某对甲公司销售广告中的内容十分认可,于2009年8月份与甲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年后,李某办理入住手续,搬进该小区后不久,发生一系列事件:(1)李某发现该小区绿化面积严重缩水,且人户的只是普通的热水,而非温泉水。(2)甲公司销售房屋时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至该小区竣工验收前夕方补办了预售许可证。(3)张某持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找到李某,告知李某该房甲公司已于2009年7月份出售给张某,张某购下该房后出国学习,日前刚回国,张某主张其才是房屋的权利人,要求李某腾退房屋。(4)孙大妈找到李某,告知李某该房是甲公司许诺给她的回迁房,要求李某腾退房屋。当事人各方纠缠不清,纷纷将甲公司告上人民法院:(1)李某要求解除与甲公司订立的合同,由甲公司赔偿其损失,并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甲公司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张某要求解除与甲公司订立的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惩罚性赔偿金。(3)孙大妈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李某腾退房屋,将房屋返还给自己。(4)甲公司抗辩称其与李某、张某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合同无效,李某和张某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不当,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驳回。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的商品房销售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说明理由。(2)甲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即与李某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3)李某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说明理由。(4)张某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说明理由。(5)孙大妈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 5 【单选题】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参加竞标,取得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开发住宅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颁发后,甲公司以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向乙银行抵押贷款3000万元,用该笔借款甲公司在A地块上建成10幢住宅楼并通过竣工验收。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根据“房地一体”原则,住宅楼当然成为抵押物的一部分
- B 、该住宅楼售出前可以作为抵押物的一部分,一经售出则不能作为抵押物
- C 、住宅楼不属于抵押物,抵押权实现时,乙银行仅能申请人民法院拍卖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能拍卖住宅楼
- D 、抵押权实现时,乙银行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将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住宅楼一同拍卖,但是对住宅楼拍卖所得,乙银行无权优先受偿
- 6 【单选题】甲房地产开发商(以下简称“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均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或摊销。有关资料如下:(1)2015年1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2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70年,准备开发建造商品房住宅小区对外销售,至2015年12月末已发生商品房建造成本10000万元,预计2016年3月末完工。(2)2015年2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3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70年,准备持有待增值后转让。至2015年12月末仍然持有,公允价值为40000万元。(3)2015年3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4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准备建造酒店式公寓对外销售,至2015年12月末已发生酒店式公寓建造成本30000万元,预计2016年6月末完工。(4)2015年4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1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用于建造自用办公楼,至2015年12月末已发生办公楼建造成本9000万元(包括土地使用权摊销计入成本的部分),预计2016年3月末完工。下列有关甲公司2015年末资产负债表列示金额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 、存货项目的列报金额为60000万元
- B 、投资性房地产的列报金额为0
- C 、无形资产的列报金额为9850万元
- D 、在建工程的列报金额为9000万元
- 7 【单选题】甲房地产开发商(以下简称“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均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或摊销。有关资料如下:(1)2015年1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2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70年,准备开发建造商品房住宅小区对外销售,至2015年12月末已发生商品房建造成本10000万元,预计2016年3月末完工。(2)2015年2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3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70年,准备持有待增值后转让。至2015年12月末仍然持有,公允价值为40000万元。(3)2015年3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4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准备建造酒店式公寓对外销售,至2015年12月末已发生酒店式公寓建造成本30000万元,预计2016年6月末完工。(4)2015年4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1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用于建造自用办公楼,至2015年12月末已发生办公楼建造成本9000万元(包括土地使用权摊销计入成本的部分),预计2016年3月末完工。下列有关甲公司2015年末资产负债表列示金额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 、存货项目的列报金额为60000万元
- B 、投资性房地产的列报金额为0
- C 、无形资产的列报金额为9850万元
- D 、在建工程的列报金额为9000万元
- 8 【案例分析题】甲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仅由B证券公司承销是否符合规定?承销期间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 9 【案例分析题】甲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仅由B证券公司承销是否符合规定?承销期间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 10 【案例分析题】甲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仅由B证券公司承销是否符合规定?承销期间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 X公司主要经营中、小型机电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品销售以X公司仓库为交货地点。X公司目前主要采用手工会计系统。A注册会计师负责于20×1年10月25日对X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控制测试。在测试过程中,注意到以下事项: (1)20×1年下半年业务增长迅速,因库房容量有限,部分原材料只能堆放在生产车间外临时搭建、未设围栏的大棚里,但仍由在库房内办公的人员负责管理。仓库人员解释,因大棚位于生产车间的出入口旁,若加装围栏,将影响车间人员和运输工具的出入,但已在大棚四周悬挂了“仓库重地,闲人莫入”的警示牌。 (2)根据X公司成本核算办法,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按实际生产工人工时比例分配计入产品成本。20×1年8月的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分配表中,用以计算当月产品人工工时的主要产品产量使用的是预算数,会计部门的复核人员未对此提出异议。 (3)20×1年9月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分配表的复核人员由原来的职员甲变成了职员丙。据介绍,职员甲已于9月离职,而获授权接替相关复核工作的职员乙又在9月和10月生病休假,因此,该分配表由虽未经授权但拥有丰富成本核算经验的职员丙代为审核。 (4) 20×1年9月末,仓库和会计部门明细账反映的Y产品结存数均为350件,X公司自10月起未生产Y产品。注册会计师在仓库观察到400件Y产品。据仓库人员解释,9月销售给Z公司的100件Y产品因该公司运输车辆调配原因只拉走了50件,剩余的50件存于X公司仓库的独立区域,并作简单标明。注册会计师检查后未见异常。 (5)20×1年6月产成品盘点表与会计部门账簿所列的产成品数量相符,但与仓库的账簿所列的产成品数量不符。原因为部分产品在6月末签发发货单并完成装运,于7月初开具销售发票,会计部门于7月确认相应的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在编制盘点表时,仓库将该部分产品数列在6月末的结存数中。注册会计师在7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明细账中查到了相应记录。 要求: (1)请分别指出上述事项主要与财务报表中存货项目的何种认定相关。 (2)针对上述各事项,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所述事项是否表明相关内部控制执行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 简述价值链分析的含义以及价值链分析的主要活动和辅助活动。
-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下列各项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及专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甲公司某年的投资资本回报率为7%,销售增长率为10%;经测算甲公司的加权资本成本为7.5%,可持续增长率为7%。该年甲公司的业务属于财务战略矩阵中的( )。
- 逐项指出上表所述的集团审计策略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 测试2
- 下列有关在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时选择基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税务机关中初次从事某项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 业资格,该项工作是()。
- 针对资料五第(1)至(3)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指出所列实质性程序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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