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题(主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9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城区的一块建设用地,2009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9年10月21日,甲公司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2009年11月5日,甲公司办理完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2009年11月21日,甲公司与相邻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乙公司签订地役权合同,该合同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一次性支付20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得在其土地上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物。该合同所设立的地役权没有办理登记手续。2009年12月3日,乙公司将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不知情的丙公司,2009年12月20日,丙公司在该土地上建造了高8米的厂房。2010年3月甲公司以取得的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丁银行借款50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甲公司与丁银行于2010年3月10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于2010年3月12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此后,甲公司依法办理了各项立项、规划、建筑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之后开工建设居民住宅。甲公司在取得该居民住宅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后,在广告中宣称其“容积率不高于1.2”、“绿地面积超过50%”,引起购房者的热烈关注,所预售的商品房一售而空,价格也比周边小区高出20%。2010年9月1日,甲公司与王某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此外,预售合同中未对容积率和公共绿地面积等问题作出约定。2011年9月10日,王某向甲公司交付了200万元的购房款。2011年4月1日,甲公司交房时,王某发现该住宅小区的容积率超过2.0,绿地面积只有20%。王某在调查后得知,甲公司报经批准的规划就是如此。2011年6月5日,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于何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说明理由。(2)甲公司的地役权是否已经设立?并说明理由。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地役权合同订立后,如果甲公司不支付约定的费用,乙公司在何种条件下有权解除合同?甲公司是否有权向丙公司主张地役权?并说明理由。(3)甲公司与丁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于何日生效?丁银行的抵押权于何日设立?(4)甲公司在建造的居民住宅已经完工,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下,是否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5)甲公司是否应就其商品房销售广告中的虚假宣传向王某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6)甲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并说明理由。(7)王某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说明理由。王某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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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公司于2009年11月5日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登记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生效的条件。
(2)①甲公司的地役权已经设立。根据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在本题中,当事人未办理登记不影响地役权的设立,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2009年11月21日)设立。②在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乙公司2次催告,甲公司仍未支付费用的,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使得地役权消灭。③甲公司无权向丙公司主张地役权。根据规定,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是,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抵押合同于2010年3月10日生效,丁银行的抵押权于2010年3月12日设立。
(4)甲公司已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根据规定,因合法建造等事实行为设立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5)甲公司应向王某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规定,商品房销售广告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该内容即使未订入合同,仍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事人违反这些内容的,承担违约责任。
(6)甲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生效。根据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该登记备案手续并非合同生效条件,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①王某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规定,甲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但不损害国家利益,该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②王某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根据规定,甲公司的行为不属于“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的五类法定情形”。

- 1 【综合题(主观)】 长江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公司)于2010年1月1日将一栋商品房对外出租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租期为3年,每年12月31日收取租金200万元,出租时,该栋商品房的成本为500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2010年12月31日,该栋商品房的公允价值为6300万元;2011年12月31日,该栋商品房的公允价值为6600万元;2012年12月31日,该栋商品房的公允价值为6700万元。2013年1月10日将该栋商品房对外出售,收到6800万元存入银行。 要求:编制长江公司上述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假定按年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确认租金收入)
- 2 【综合题(主观)】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建造开发销售商品房,2010年10月该公司在当地有关媒体刊登售楼广告。内称:该楼盘为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环境优美典雅,绿化率为48%,并建有高档会所;为此,该楼盘的房价确定为每平方米8500元(均价)。某公司职员李某看到该售楼广告后,认为该楼盘的小区环境正合其购房意愿,遂于2010年12月5日与A公司签订了总房款为100万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应于2011年6月10目前交房,违约金为合同总房价的10%。2010年12月10日李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额房款。2011年6月8日A公司按期交房,李某发现A公司为降低建房成本,大大减少了小区的绿化,其绿化率仅为25%,且售楼广告中所称的高档会所也不见踪影。于是,李某向A公司提出异议进行交涉,认为A公司缺乏诚信,所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小区环境与其售楼广告宣传的内容大相径庭,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A公司认为售楼广告宣传的内容是其开发初期的设想。后因房地产市场火爆,本公司有权改变原有的小区规划;且其售楼广告宣传中所称的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内容并未载入与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中。因此,该售楼广告宣传中的内容应视为要约邀请,仅供购房者参考而已。李某对A公司的解释十分不满,遂向B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因改变小区环境规划的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查明,有关小区绿化率和建有高档会所的内容仅在A公司对外发布的售楼广告中刊登,并未载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人民法院认定A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因该案李某遭到的经济损失为39000元,判令A公司向李某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100000元。在该案审理过程中,为A公司建造该商品房的承包人C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以A公司未按照与其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支付工程价款,并经多次催告未果为由,向B区人民法院申请将该商品房拍卖,其拍卖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其建设工程的价款。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A公司的售楼广告中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说明应视为要约还是要约邀请?为什么?(2)由于双方未将售楼广告中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说明载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A公司的行为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3)如果A公司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减少,人民法院是否支持其请求?并说明理由。(4)C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商品房拍卖,并将其拍卖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建设工程价款的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 3 【综合题(主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投资开发A小区,后期由于资金短缺,甲公司以A小区尚未完工的1号楼作抵押向银行借款50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10年10月,甲公司开始销售A小区的1号楼和2号楼。在销售过程中,甲公司有如下行为:(1)销售1号楼时,未经银行同意,也没有向购买人说明1号楼已经抵押的事实;(2)以每年100万元的价格将已经销售的2号楼的楼顶和外墙壁出租给乙公司用于设置广告宣传装置,且没有向购买人说明;(3)以500万元的价格将已经销售的2号楼的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地下车库卖给乙公司用于存放物资。2011年3月,业主全部入住后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发现甲公司前期聘请的提供物业管理的丙公司收费偏高,且服务较差。于是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解聘丙公司并与提供物业管理的丁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以尚未完工的1号楼设立抵押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2)甲公司销售已经抵押的1号楼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3)甲公司将已经销售的2号楼的楼顶和外墙壁出租给乙公司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4)甲公司将已经销售的2号楼的地下车库卖给乙公司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5)业主委员会解聘丙公司并与丁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 4 【单选题】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参加竞标,取得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开发住宅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颁发后,甲公司以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向乙银行抵押贷款3000万元,用该笔借款甲公司在A地块上建成10幢住宅楼并通过竣工验收。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根据“房地一体”原则,住宅楼当然成为抵押物的一部分
- B 、该住宅楼未售出前可以作为抵押物的一部分,一经售出则不能作为抵押物
- C 、住宅楼不属于抵押物,抵押权实现时,乙银行仅能申请人民法院拍卖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能拍卖住宅楼
- D 、抵押权实现时,乙银行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将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住宅楼一同拍卖,但是对住宅楼拍卖所得,乙银行无权优先受偿
- 5 【综合题(主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对其新开发的楼盘进行预售,其在销售广告中说明,该楼盘为高品质生活小区,小区空地绿化面积高达70%,温泉水入户。该小区因这两项条件比较优越,销售均价比同区域的其他小区高出20%。李某对甲公司销售广告中的内容十分认可,于2009年8月份与甲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年后,李某办理入住手续,搬进该小区后不久,发生一系列事件:(1)李某发现该小区绿化面积严重缩水,且人户的只是普通的热水,而非温泉水。(2)甲公司销售房屋时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至该小区竣工验收前夕方补办了预售许可证。(3)张某持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找到李某,告知李某该房甲公司已于2009年7月份出售给张某,张某购下该房后出国学习,日前刚回国,张某主张其才是房屋的权利人,要求李某腾退房屋。(4)孙大妈找到李某,告知李某该房是甲公司许诺给她的回迁房,要求李某腾退房屋。当事人各方纠缠不清,纷纷将甲公司告上人民法院:(1)李某要求解除与甲公司订立的合同,由甲公司赔偿其损失,并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甲公司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张某要求解除与甲公司订立的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惩罚性赔偿金。(3)孙大妈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李某腾退房屋,将房屋返还给自己。(4)甲公司抗辩称其与李某、张某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合同无效,李某和张某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不当,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驳回。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的商品房销售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说明理由。(2)甲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即与李某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3)李某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说明理由。(4)张某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说明理由。(5)孙大妈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 6 【综合题(主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对其新开发的楼盘进行预售,其在销售广告中说明,该楼盘为高品质生活小区,小区空地绿化面积高达70%,温泉水入户。该小区因这两项条件比较优越,销售均价比同区域的其他小区高出20%。李某对甲公司销售广告中的内容十分认可,于2009年8月份与甲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年后,李某办理入住手续,搬进该小区后不久,发生一系列事件:(1)李某发现该小区绿化面积严重缩水,且人户的只是普通的热水,而非温泉水。(2)甲公司销售房屋时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至该小区竣工验收前夕方补办了预售许可证。(3)张某持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找到李某,告知李某该房甲公司已于2009年7月份出售给张某,张某购下该房后出国学习,日前刚回国,张某主张其才是房屋的权利人,要求李某腾退房屋。(4)孙大妈找到李某,告知李某该房是甲公司许诺给她的回迁房,要求李某腾退房屋。当事人各方纠缠不清,纷纷将甲公司告上人民法院:(1)李某要求解除与甲公司订立的合同,由甲公司赔偿其损失,并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甲公司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张某要求解除与甲公司订立的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惩罚性赔偿金。(3)孙大妈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李某腾退房屋,将房屋返还给自己。(4)甲公司抗辩称其与李某、张某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合同无效,李某和张某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不当,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驳回。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的商品房销售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说明理由。(2)甲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即与李某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3)李某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说明理由。(4)张某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说明理由。(5)孙大妈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 7 【单选题】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参加竞标,取得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开发住宅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颁发后,甲公司以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向乙银行抵押贷款3000万元,用该笔借款甲公司在A地块上建成10幢住宅楼并通过竣工验收。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根据“房地一体”原则,住宅楼当然成为抵押物的一部分
- B 、该住宅楼售出前可以作为抵押物的一部分,一经售出则不能作为抵押物
- C 、住宅楼不属于抵押物,抵押权实现时,乙银行仅能申请人民法院拍卖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能拍卖住宅楼
- D 、抵押权实现时,乙银行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将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住宅楼一同拍卖,但是对住宅楼拍卖所得,乙银行无权优先受偿
- 8 【单选题】甲房地产开发商(以下简称“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均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或摊销。有关资料如下:(1)2015年1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2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70年,准备开发建造商品房住宅小区对外销售,至2015年12月末已发生商品房建造成本10000万元,预计2016年3月末完工。(2)2015年2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3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70年,准备持有待增值后转让。至2015年12月末仍然持有,公允价值为40000万元。(3)2015年3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4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准备建造酒店式公寓对外销售,至2015年12月末已发生酒店式公寓建造成本30000万元,预计2016年6月末完工。(4)2015年4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1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用于建造自用办公楼,至2015年12月末已发生办公楼建造成本9000万元(包括土地使用权摊销计入成本的部分),预计2016年3月末完工。下列有关甲公司2015年末资产负债表列示金额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 、存货项目的列报金额为60000万元
- B 、投资性房地产的列报金额为0
- C 、无形资产的列报金额为9850万元
- D 、在建工程的列报金额为9000万元
- 9 【单选题】甲房地产开发商(以下简称“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均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或摊销。有关资料如下:(1)2015年1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2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70年,准备开发建造商品房住宅小区对外销售,至2015年12月末已发生商品房建造成本10000万元,预计2016年3月末完工。(2)2015年2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3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70年,准备持有待增值后转让。至2015年12月末仍然持有,公允价值为40000万元。(3)2015年3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4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准备建造酒店式公寓对外销售,至2015年12月末已发生酒店式公寓建造成本30000万元,预计2016年6月末完工。(4)2015年4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1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用于建造自用办公楼,至2015年12月末已发生办公楼建造成本9000万元(包括土地使用权摊销计入成本的部分),预计2016年3月末完工。下列有关甲公司2015年末资产负债表列示金额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 、存货项目的列报金额为60000万元
- B 、投资性房地产的列报金额为0
- C 、无形资产的列报金额为9850万元
- D 、在建工程的列报金额为9000万元
- 10 【单选题】2×15年1月20日,甲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称“甲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9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2×15年2月2日,甲公司在上述地块上开始建造商业设施,建成后作为自营住宿、餐饮的场地。2×16年9月20日,商业设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共发生建造成本6000万元。该商业设施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因建造的商业设施部分具有公益性质,甲公司于2×16年5月10日收到国家拨付的补助资金30万元。假定采用净额法进行处理,则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政府补助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30万元
- B 、政府补助收到时确认为当期营业外收入30万元
- C 、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金额900万元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 D 、商业设施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时应计入管理费用
- 2012年专门借款利息支出资本化金额为()万元
-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2年5月与乙公司达成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协议,以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和产成品换入乙公司拥有的M公司10%的股权和N公司40%的股权。甲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为5000万元,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库存商品账面余额1800万元,已计提跌价准备400万元,公允价值1500万元,增值税税额255万元;乙公司拥有M公司10%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及其公允价值均为6000万元,拥有N公司40%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40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800万元,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乙公司另向甲公司支付现金755万元。假设乙公司取得甲公司的存货作为库存商品核算。要求:(1)假设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计算甲公司换入M公司和N公司股权的初始投资成本和乙公司换入土地使用权和存货的初始入账价值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2)若甲公司取得N公司股权后采用权益法核算,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甲公司取得N公司投资日N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7800万元,作出后续与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相关会计处理。
- 甲企业与乙企业订立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企业向乙企业提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总货款为50万元,货到付款,甲企业最迟于6月底之前发货。5月份,甲企业在报纸上得知乙企业为逃避债务,私自转移财产,被法院依法查封并扣押财产的消息,为此,甲企业在通知乙企业后,未向乙企业按时供货,甲企业的行为属于( )。
- 通过协议的方式,甲远洋运输公司收购了乙房地产开发公司,其资金来源为:发行债券25%,银行贷款60%,自有资金15%,该种收购方式属于()。
- 债权人乙关于A公司对银行享有先诉抗辩权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 假设该投资要求的必要报酬率为8.9597%,问公司是否应改变信用政策?
- 威峰酒店一直关注高端客户的需求,除了舒适奢华的客房,为客户提供预约接机、个人健康护理、高档汽车全程接送等服务,充分体现消费者的身份地位,同时也收取业内最高的价格。根据战略钟理论,威峰酒店采取的战略类型是( )。
- 银行规定本息每月末等额偿还,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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