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
报考指南 考试报名 准考证打印 成绩查询 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首页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题库 正文
  • 多选题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可以采用以下()的形式。
  • A 、全部合并
  • B 、吸收合并
  • C 、部分合并
  • D 、新设合并

扫码下载亿题库

精准题库快速提分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D】

选项BD正确: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一家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家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家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热门试题 换一换

亿题库—让考试变得更简单

已有600万用户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