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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答题  【案例3】  (3)计算甲酒厂原材料发生非正常损失应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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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000+20000+0.5×10×2000)÷(1-20%)×20%+0.5×10×2000=30000(元)
  (2)甲酒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应缴纳的增值税=208000÷(1+4%)×4%×50%=4000(元)
  【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购进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销售时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3)甲酒厂原材料发生非正常损失应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40000-9300)×17%+9300÷(1-7%)×7%=59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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