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题(主观)
题干:某市一家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般纳税人,2011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销售粮食白酒200万瓶(每瓶1斤),其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00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额468万元,取得送货运费收入29.25万元。(2)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支付货款2200万元,发票上注明进项税额为374万元,专用发票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3)销售成本为2000万元。(4)发生销售费用5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合计为230万元。(5)发生管理费用7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5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40万元。(6)营业外支出为30万元,其中合同违约金18万元、向税务机关支付的税收滞纳金9万元,另外3万元为资产转让净损失。(7)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42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6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6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4万元,上交的工会经费未取得工会经费缴款收据。(8)从境内投资企业分回税后利润29万元,被投资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从境外分支机构取得所得40万元,境外的分支机构适用税率20%。已知:该企业期初没有留抵进项税。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题目: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扫码下载亿题库
精准题库快速提分

应缴纳增值税=4000×17%+468÷(1+17%)×17%+29.25÷(1+17%)×17%-374=378.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