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代表人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
考试科目
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保荐代表人考试投资银行业务章节练习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保荐代表人考试备考资料正文
2024年保荐代表人考试《投资银行业务》章节练习题精选0621
帮考网校2024-06-21 10:02
0 浏览 · 0 收藏

2024年保荐代表人考试《投资银行业务》考试共120题,分为选择题和组合型选择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六章 财务顾问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由于上市公司管理层事后可以控制的原因所致,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的,中国证监会责令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实现盈利预测的原因。【选择题】

A.80%

B.85%

C.88%

D.9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财务顾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就并购重组事项出具盈利预测报告的,在相关并购重组活动完成后,凡不属于上市公司管理层事事前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80%的,中国证监会责令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实现盈利预测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50%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同时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

2、投资人甲于2013年1月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5%。2014年7月1日,他通过证交所交易持有该公司股本份的比例增加到10%,并在7月 2日公告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则甲在()起可再行增持该公司股票。【选择题】

A.7月2日

B.7月3日

C.7月5日

D.7月6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3、下列人员,应在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或要约收购报告书上签字的有 ( )。I.各收购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指定代表II.财务顾问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 III.收购人聘请的律师 IV.收购人聘请的会计师 V.收购人聘请的资产评估师【组合型选择题】

A.I、II、III

B.I、III、V

C.II、IV、V

D.III、IV、V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第四十二条规定,各收购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指定代表应当在收购报告书上签字、盖章、签注日期,并载明以下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规定,财务顾问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在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上签字、盖章、签注日期,并载明以下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规定,收购人聘请的律师及其所就职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上签字、盖章、签注日期,并载明以下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一一要约收购报告书》第四十二条规定,各收购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 指定代表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上签字、盖章、签注日期,并载明以下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经采取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详细审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此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规定,财务顾问及其法定代表人应当在本报告上签字、盖章、签注日期,并载明以下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经过审慎调查,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确认收购人有能力按照收购要约所列条件实际履行收购要约,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在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中,公众公司可视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披露(  )。【选择题】

A.相关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或资产估值报告

B.财务会计信息

C.拟购买资产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

D.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交易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E.财务报表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第十四条,公众公司可视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披露拟购买资产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

5、下列关于独立财务顾问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应出具相关意见的表述,符合相关规定的有()。 I.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经表决通过后,拟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出具重组预案核查意见 II.上市公司完成相关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审核后再次召开董事会,拟公告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III.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就中国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出具回复意见,回复意见应当由独立财务顾问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人、部门负责 人、内核负责人、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和项目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IV.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核准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在重组方案实施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重组业务总结报告 V.独立财务顾问应当结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1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15日内,出具持续督导意见【组合型选择题】

A.I、II、III

B.II、III、IV

C.III、IV、V

D.I、II、V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III IV项,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的通知》(上市部函【2008】076号): 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报告制度,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就中国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按照内部程序向部门负责人、内核机构负责人等相关负责人报告,并对中国证监会提出的问题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审慎回复。回复意见应当由独立财务顾问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人、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和项目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核准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在重组方案实施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重组业务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至少应包括本次重组的交易背景、交易进程、交易方案主要内容、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相应解决措施、方案实施效果等。I II V三项参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的通知》(上市部函【2008】076 号)相关规定。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保代考试百宝箱离考试时间347天
学习资料免费领取
免费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