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null】
不妥之处: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总承包单位备案并直接上报监理单位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
正确做法: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加盖个人执业印章。然后再进行专家论证。
不妥之处:分包单位组织了3 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及参建各方相关人员召开论证会;
正确做法: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专家组成员应当有5 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参加。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不妥之处:分包单位按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后拟按此方案实施;
正确做法:修订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就布分包单位、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印章,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加盖个人执业印章后,交底后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