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注册会计师应当检查下列记录或文件,以确定是否存在甲公司未向注册会计师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关联方交易:
1)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时获取的银行和律师的询证函回函;
2)股东会和治理层会议的纪要;
3)注册会计师认为必要的其他记录或文件。
【链接】《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第十六条:“某些安排或其他信息可能显示管理层以前未识别或未向注册会计师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关联方交易,在审计过程中检查记录或文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这些安排或其他信息保持警觉。注册会计师应当检查下列记录或文件,以确定是否存在甲公司未向注册会计师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关联方交易:(1)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时获取的银行和律师的询证函回函;(2)股东会和治理层会议的纪要;(3)注册会计师认为必要的其他记录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