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首页注册会计师考试题库正文
  • 案例分析题
    题干:2020年1月1日,张三出资100万元、李四出资300万元,共同购买商品房一套,当事人没有约定共有性质。2020年2月1日,李四提议对房屋进行豪华装修,这样出租的话,租金会高一点,在张三不同意的情形下,还是对房屋进行了装修。2020年5月1日,张三、李四与王五口头签订了一份为期2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由王五承租该房,房屋自带家电一起出租。2020年6月王五发现房屋卫生间堵水以及客厅的大灯坏了,王五要求张三和李四进行维修但被拒绝。2020年10月王五擅自将房屋的格局进行改善,隔出来一个茶水间。2020年12月6日,赵六向张三提出愿意购买其对该房屋的共有份额,张三即将准备出卖该房屋份额的情况告知了李四与王五。李四与王五均主张购买张三的份额,后张三将其共有份额卖给了李四。不久,李四向银行贷款400万,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李四与银行在抵押合同中约定若李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抵押房屋的所有权归银行。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题目:租赁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并且最终无法确定租赁期限,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扫码下载亿题库

精准题库快速提分

参考答案

合同成立。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本案中,张三、李四与王五签订的租赁合同租期是3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取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是视为不定期租赁,但合同是成立的。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热门试题换一换

亿题库—让考试变得更简单

已有600万用户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