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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根据我国法律,法对人的效力采用的原则是(  )。
  • A 、属人主义
  • B 、属地主义
  • C 、保护主义
  • D 、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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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自然人的效力的原则:



1、属人主义。即法对自然人的效力以国籍为准,法适用于本国人不适用于外国人。本国自然人无论在国内外,都受本国法律制约。



2、属地主义。即法对自然人的效力以地狱为准,凡居住在本国领域内的本国人和外国人,一律受本国法律制约。而本国人在国家领域外,则不适用本国法律。



3、保护主义。即以本国利益为准,只要侵犯了本国利益,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是在本国还是外国,都受本国法律制约。



4、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折衷主义”。即居住在本国领域,一律适用居住过的法,但有关公民义务,民法中的婚姻、家庭、继承,刑法中有特殊规定的某些犯罪,一般要适用本国法。这是近代以来多数国家采用的原则,我国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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