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业务(1)涉及代收代缴消费税、城建税,日化企业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该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20+8)÷(1-30%)×30%=12(万元);
应代收代缴城建税 =12×7%=0.84(万元)。
日化企业提供加工劳务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1.04 万元。
业务(2)涉及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提供了可计算抵扣消费税的条件。
在关税完税价格的计算中,支付的购货佣金不计入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 =60+9+1=70(万元);
应纳进口关税 =70×20%=14(万元);
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70+14)÷(1-30%)×30%=36(万元);
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 =(70+14+36)×13%=15.6(万元);
或,应纳增值税 =(70+14)÷(1-30%)×13%=15.6(万元);
因为题目给出本月生产化妆品领用进口化妆品的 80% 的条件,所以在计算应纳消费税时可以抵扣消费
税 =36×80%=28.8(万元)。
本业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15.6+1.08×9%=15.70(万元)。
业务(3)组成成套化妆品出售,应按成套化妆品的售价和 30% 的税率计算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 =48×30%=14.4(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 =48×13%=6.24(万元)。
业务(4)销售其他化妆品应纳消费税 =150×30%=45(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 =150×13%=19.5(万元)。
业务(5)将自产化妆品对外赠送应视同销售。
应缴纳消费税 =1.4×(1+5%)÷(1-30%)×30%=0.63(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 =1.4×(1+5%)÷(1-30%)×13%=0.27(万元);
该企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19.2+1.08×10%=19.31(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 =1.04+6.24+19.5+0.27=27.05(万元);
该企业国内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 =27.05-15.70=11.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