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分析题
题干:华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大公司)于200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未发行过优先股,甲、乙分别持有华大公司31%和25%的股份。截至2013年年底,华大公司净资产额为12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2500万元、2000万元和1500万元。2014年2月,华大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资5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5%。财务顾问英洛公司认为,华大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建议考虑其他融资途径。2014年3月,华大公司董事会拟定了公开发行优先股的草案,要点如下:(1)发行优先股2亿股,拟筹资7亿元;(2)第一年股息率为5%,此后每两年根据市场利率调整一次;(3)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财务顾问英洛公司认为董事会拟定的优先股发行草案不符合规定,经过英洛公司指导修改后,华大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底形成了董事会决议。2014年4月,华大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持有4.5亿股有表决权的股票,有关优先股发行方案的提案获得2.25亿股赞成票。由于华大公司最近两年经营陷入困境,2017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华大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华大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华大公司6%的股权。与此同时,甲宣布将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华大公司不超过2%的股份。某媒体经调查后披露,丙事先向乙出具过书面承诺,同意持股后将无条件按照乙指令行使所持大华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丙收购丁所持大华公司6%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题目:优先股发行方案是否已经获得华大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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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发行方案未获通过。
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在本题中,发行优先股属于公司增资,赞成的表决权/出席的表决权=2.25/4.5,未达2/3,决议未获通过。

- 1 【案例分析题】优先股发行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 2 【案例分析题】优先股发行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 3 【案例分析题】在优先股发行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 4 【综合题(主观)】在优先股发行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 5 【案例分析题】甲公司的优先股发行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 6 【综合题(主观)】优先股发行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 7 【案例分析题】甲公司的优先股发行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 8 【案例分析题】优先股发行方案是否已经获得乐天科技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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