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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题库 正文
  • 单选题 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普通合伙人被除名的情形是( )。
  • A 、甲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有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 B 、乙合伙人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 C 、丙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 D 、丁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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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C项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丙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应导致丙当然退伙,而不属于除名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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