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事件1:人工费补偿:(8+10)工日×25元/工日=450元
机械费补偿:2台班×500元/台班+1台班×200元/台班=1200元
事件3:工程量增加的比例:360/300-1=20%﹥15%
控制价调整上限=控制价×1.15=52×1.15=59.8元/m,
所以增加的工程量超过15%以上部分应该按调整的单价59.8元/m执行。
按原单价结算的追加工程款:300×15%×65=2925元
按新单价结算的追加工程款:(360-300×1.15)×59.8=897元
合价=2925+897=3822元
另外:合同工期为28天,可索赔的工期为2天,实际工期为27天,所以工期实际提前的天数为28+2-27=3天。
工期奖励为:3×2000=6000元
合计补偿的追加工程价款为:450+1200+3822+6000=114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