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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 甲市政公司将道路维修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在道路上进行挖掘活动,但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行人丙夜间跌入坑中受伤。根据《民法典》,关于行人丙损害赔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 、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B 、甲市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C 、甲市政公司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D 、甲市政公司与乙公同承担按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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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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