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E】
本题考核股东诉讼。
(1)选项A: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主要财产,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选项BDE: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请求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情况下,上述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