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投资者的工资不得扣除,可扣生计费。
故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000×2-12×3500×2=36000(元)
预付股利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8000×4=64000(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6000-3500=12500(元)
投资收益10万元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故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000元。
工商局的罚款不得税前扣除,故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
租车费用属于家庭支出,不得税前扣除,故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00元。
甲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140000+36000+64000+12500-100000+5000+3000=16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