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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合型选择题A股份有限公司有三个股东甲、乙、丙,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分两期出资,第二期出资于2011年8月完成。下列说法正确的有()。Ⅰ.首期出资400万元;Ⅱ.首期货币出资200万元,其余用非货币出资;Ⅲ.2011年4月丙以所持A公司股份对外出资;Ⅳ.2011年7月可以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A 、Ⅰ、Ⅱ、Ⅲ
  • B 、Ⅱ、Ⅲ、Ⅳ
  • C 、Ⅰ、Ⅱ、Ⅳ
  • D 、Ⅰ、Ⅲ、Ⅳ
  • E 、Ⅰ、Ⅱ、Ⅲ、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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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选项A正确:2009年的《股权出资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不能用于出资,但该规定已经在2014年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中废止了《股权出资管理办法》。选项Ⅲ,尚未足额缴纳注册资本的公司的股权亦可以用于出资。
《公司法》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所以选项Ⅳ错误。
按照新《公司法》以及2014年2月发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此题Ⅰ、Ⅱ、Ⅲ都应该正确。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年2月20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4号),第六条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以下称股权所在公司)股权出资。以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1)已被设立质权;(2)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4)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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