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
报考指南 考试报名 准考证打印 成绩查询 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首页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题库 正文
  • 多选题 甲、乙系夫妻关系。甲喜欢养宠物,乙讨厌宠物。某日,甲带自己购买的宠物狗散步,宠物狗将路人丙咬伤,花去医药费2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 、甲、乙对该宠物狗的所有权为按份共有
  • B 、甲、乙对该宠物狗的所有权为共同共有
  • C 、丙可以向甲主张医药费
  • D 、丙可以向乙主张医药费
  • E 、如果丙知道该宠物狗是甲自己购买的,则丙只能向甲主张医药费

扫码下载亿题库

精准题库快速提分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C,D】

本题考核共同共有。甲、乙系夫妻关系,他们对宠物狗的所有权为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丙既可以向甲主张医药费,也可以向乙主张医药费,同时还可以向他们两人共同主张医药费。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热门试题 换一换

亿题库—让考试变得更简单

已有600万用户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