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
报考指南 考试报名 准考证打印 成绩查询 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首页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题库 正文
  • 客观案例题
    题干:华兴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因管理不善造成亏损,未弥补的亏损达公司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长李某决定2024年4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会。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2024年4月1日,董事长李某发出召开临时股东会通知,内容如下: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凡持有股份10万股以上的股东直接参加临时股东会,小股东不必参加。股东会如期召开。有90名股东出席会议。会议议程为两项:①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所遇困难问题的措施;②改选公司监事2人,经讨论,大家认为目前公司效益太差,无扭转希望,经表决,80名股东同意解散。会后,未出席股东会的小股东黄某认为公司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题目: 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法定情形有( )。 
  • A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为必要时
  • B 、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 C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D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 E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

扫码下载亿题库

精准题库快速提分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D,E】

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

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热门试题 换一换

亿题库—让考试变得更简单

已有600万用户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