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
报考指南 考试报名 准考证打印 成绩查询 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首页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题库 正文
  • 简答题
    题干: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22年以来,公司发生了如下事项:(1)公司董事孙某因出国定居,于2022年3月20日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22年7月11日将其所持甲公司股票5万股全部卖出。(2)公司监事李某通过其妻子张某名下的股票账户于2022年3月9日以均价每股8元买入甲公司股票5万股,并于2022年8月10日以均价每股12元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获利20万元。(3)2022年4月20日,甲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为甲公司年度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周某于2022年4月30日买入甲公司股票1万股。(4)2022年5月,甲公司的控股股东赵某通过关联交易给甲公司造成了6000万元的经济损失。甲公司作为原告对赵某提起诉讼,要求赵某赔偿该损失,赵某仅以该交易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经股东大会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为由进行抗辩。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题目:赵某的抗辩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 A 、null

扫码下载亿题库

精准题库快速提分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null】

赵某的抗辩不能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规定,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原告公司依据法律规定请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被告仅以该交易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