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首页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库正文
  • 综合题(主观)
    题干: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1)甲以货币出资10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丙以劳务作价出资6万元,丁以货币出资4万元;(2)约定了分配利润和承担债务的比例;(3)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对外签订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1)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晨星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晨星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2)合伙人丁撤资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并修改了合伙协议。(3)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人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4)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张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5)合伙人乙在其个人与C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C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C公司要求代位行使乙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用于清偿债务。
    题目:材料(3)中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扫码下载亿题库

精准题库快速提分

参考答案

戊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本题中债务虽然产生在入伙前,但是戊仍然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热门试题换一换

亿题库—让考试变得更简单

已有600万用户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