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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答题
    题干:某个体户餐馆2021年发生如下支出:(1)企业部门经理、销售人员的工资;(2)业主居住用房与办公房共用的电费、通讯费,车辆的汽油费等难以划分的支出;(3)该餐馆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4)投资者个人的工资。其他相关资料:该投资者2021年有35000元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的个税税率表如下:针对上述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
    题目:请判断上述费用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若能扣除,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A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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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null】

各项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

①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
②个体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因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准予扣除。
③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据实扣除,超出部分可无限期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④不得在税前直接扣除,但纳税人既取得经营所得,又取得综合所得的,可以选择在计算经营所得或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由于该投资者综合所得很少、经营所得相对较高,因此应该在计算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除相应的费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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