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资格
报考指南 考试报名 准考证打印 成绩查询 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首页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题库 正文
  • 多选题 根据《破产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以下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
  • A 、核查债权
  • B 、监督管理人
  • C 、通过重整计划
  • D 、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 E 、通过和解协议

扫码下载亿题库

精准题库快速提分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B,C,D,E】

《破产法》:第六十一条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1. 核查债权;2. 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3. 监督管理人;4. 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5. 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 通过重整计划;7. 通过和解协议;8. 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9. 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10. 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11.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热门试题 换一换

亿题库—让考试变得更简单

已有600万用户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