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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 、一方当事人提前1日可以通知对方终止协议
  • B 、以小时计酬为主
  • C 、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能超过24个小时
  • D 、双方订立口头协议的,劳动报酬支付周期不超过15日,订立书面协议的,支付周期不超过20日
  • E 、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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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C,E】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①以小时计酬为主;②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劳动合同法》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主要包括(6项):
①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③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④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⑤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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