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首页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题库正文
  • 客观案例题
    题干:A市甲律师事务所(简称“甲所”)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初,合伙人王某为了招揽业务向介绍案源者支付高额介绍费;A市司法局接到举报后对甲所予以警告,并责令其停业整顿。甲所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被告撤销了对甲所的处罚,甲所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不准撤诉,继续审理此案,但原、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均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2013年底,乙公司以王某为其担任诉讼代理人期间,收受对方当事人财物,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乙公司利益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所赔偿其损失120万元;丙公司以王某欠付其个人借款50万元为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王某在甲所的部分财产份额以清偿债务。2014年初,甲所召开合伙人会议以王某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为由,决定将王某除名,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题目:有关甲所将王某除名,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除名决定应当经甲所合伙人一人一票,全体过半数通过
  • B 、除名决定应当经甲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通过
  • C 、自甲所依法作出除名决定之日起,除名生效
  • D 、自王某接到除名决议的书面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
  • E 、自人民法院判决确认除名决议有效之日起,除名生效

扫码下载亿题库

精准题库快速提分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D】

(1)选项AB:合伙人出现法定除名事由,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将其除名;(2)选项CDE: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