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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 、经2名董事提议时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 B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 C 、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 D 、董事会每年召开1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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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根据《公司法》规定,AC两项,经代表1/10以上表決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提议,可以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2名监事超过1/3;B项,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在本题中,4名董事不足董事会人数的半数。D项,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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