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主观)
题干:甲上市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于2010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总额为6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建造一套生产设备。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3%。甲公司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每年12月31日支付债券利息(即年末仍未转换为普通股的债券利息);债券持有人自2011年1月1日起可以申请将所持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按面值转股,初始转股价为每股12.5元,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没有约定赎回和回售条款。发行债券所得款项60000万元已收存银行,发行费用与资金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相等。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9%。闲置借款资金均用于固定收益债券短期投资,该短期投资月收益率为5%。2011年1月1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A公司将其所持面值总额为1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甲公司股份,共计转换1200万股,并于当日办妥相关手续。2012年7月1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他持有人将其各自持有的甲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转换为甲公司股份,共计转换为3600万股。甲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成功后,生产设备的建造工程于2010年3月1日正式开工。支出如下:3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项50000万元;4月1日,非正常原因而停工;5月1日,重新开工,支付工程进度款项10000万元;10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项800万元;11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项90万元;2011年12月31日,生产设备建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对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年年末计提一次利息并摊销利息调整;甲公司按约定时间每年支付利息。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P/F,9%,5)=0.6499;(P/A,9%,5)=3.8897]
题目:计算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