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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计算题
    题干:我国公民张某,在一家上市公司任职,2017年收入情况如下:(1)1月1日起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套住房对外出租,每月收取不含税租金3500元。1月因墙体修缮发生修缮费用1200元,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2)4月取得上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张某当月的工资为6000元。(3)5月赴国外进行技术交流期间,在甲国演讲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12000元,在乙国取得专利转让收入折合人民币60000元,分别按照收入来源国的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800元和12000元。(4)6月与一家培训机构签订了半年的劳务合同,合同规定从6月起每周六为该培训中心授课1次,每次报酬为1500元。6月份为培训中心授课4次。(5)当月转让上月购入的境内某上市公司股票,扣除印花税和交易手续费等,净盈利5320.56元。同时因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票6个月取得公司分配股利2000元。工资薪金所得七级累进税率表[up/201708/082541a297962a4b4013b0b2b87deec99548.png]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合计数。
    题目:计算张某5月从国外取得收入应在国内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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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在甲国演讲收入按照我国税率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2000×(1-20%)×20%=192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920-1800=120(元)

在乙国取得专利转让收入按照我国税率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0×(1-20%)×20%=9600(元),由于在国外已经缴纳12000元,所以不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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