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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以下各项中,可以以共同犯罪论处的行为是( )。
  • A 、现场值班员甲和乙商议不向项目负责人报告事故
  • B 、事故发生班组人员直接向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C 、事故发生单位于2小时后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
  • D 、未报告事故伤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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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串通,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 以共犯论处。
【知识点】关于生产安全犯罪适用《刑法》的司法解释
【考点】疑难问题的法律适用依据
【考察方向】概念释义
【难易程度】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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