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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保荐代表人考试《投资银行业务》章节练习题精选0403
帮考网校2023-04-03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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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保荐代表人考试《投资银行业务》考试共120题,分为选择题和组合型选择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六章 财务顾问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发行股份价格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后,提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____以上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东所持表决权的____以上通过。( )【选择题】

A.1/3; 1/3

B.1/3; 2/3

C.2/3; 1/3

D.2/3; 2/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作了补充规定,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发行股份价格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后,提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社 会公众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收购人在收购上市公司与进行信息披露时,故意隐瞒自己1年前因偷税漏税1200万元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事项(目前尚未结案)而披露说自己最近3年未有重大违法行为和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对于这种情况,收购人可能面临的监管措施或处罚措施有()。 I.责令改正II.责令暂停III.改正前,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IV.永久性市场禁入 V.停止收购【组合型选择题】

A.I、II、IV、V

B.I、II、III、IV

C.I、II、III、V

D.II、III、IV、V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义务的, 或者在报告、公告等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暂停或者停止收购等监管措施。在改正前,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对其持有或者实际支配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3、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境内企业的,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2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 ( )倍。【选择题】

A.10/7

B.2

C.2.5

D.3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对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下列比例确定投资总额的上限:①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下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7;②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③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2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 5倍;④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 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4、上市公司收购活动中,发出收购要约的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不按照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或者购买预受股份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年内不得收购上市公司,中国证监会不受理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交的申报文件。【选择题】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参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收购活动中,发出收购要约的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不按照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或者购买预受股份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年内不得收购上市公司,中国证监会不受理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交的申报文件。

5、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中的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I.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应当重新编制并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II.重新编制并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应报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同时通知被收购公司III.变更后的要约收购价格不得高于变更前的要约收购价格 IV.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变更收购要约V.出现竞争要约时,发出初始要约的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距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不足15日的,应当延长收购期限,延长后的要约期应当不少于15日【组合型选择题】

A.I、II、V

B.III、IV、V

C.I、III、IV

D.II、IV、V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应当重新编制并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报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同时通知被收购公司。变更后的要约收购价格不得低于变更前的要约收购价格。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出现竞争要约时,发出初始要约的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距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不足15日的,应当延长收购期限,延长后的要约期应当不少于15 日,不得超过最后一个竞争要约的期满日,并按规定比例追加履约保证能力。 发出竞争要约的收购人最迟不得晚于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15日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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