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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帮考网校2020-08-04 16: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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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实施条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不动产租赁服务后60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票后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应当在接到纳税申报表后30日内对纳税申报表进行审核,并对纳税申报表中涉及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认证确认。

如果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可以依法采取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如果纳税人已经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申报表并进行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税务机关可以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其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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