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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五章 行政复议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的有( )。【多选题】
A.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B.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
C.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私下达成和解协议的
D.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E.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1)选项B: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如果能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完全可以继续审理,不必终止;(2)选项C: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应当依法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后,行政复议方能终止;(3)选项E:属于行政复议程序中止的情形,待“其他案件”审结后,行政复议继续进行。
2、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如天科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 )。【客观案例题】
A.甲市乙县税务局
B.甲市税务局
C.甲市乙县政府
D.甲市政府
E.国家税务总局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对各级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2)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3)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3、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导致行政复议终止的有( )。【多选题】
A.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B.申请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C.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法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D.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E.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的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终止。选项B、D、E属于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故不符合题意。
4、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计算方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B.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但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C.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行政机关发出补充公告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D.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E.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复议申请期限,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期限的起算。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所以选项C错误。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复议申请期限的起算有两种:(1)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没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满60日起计算。所以选项E错误。
5、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第三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第三人在行政复议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B.第三人只能经行政复议机构通知参加行政复议
C.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D.第三人在行政复议中享有与申请人基本相同的复议权利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第三人可以经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也可以主动申请参加行政复议。
2020-06-08
20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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