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备考资料正文
2023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0129
帮考网校2023-01-29 11:28
0 浏览 · 0 收藏

2023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根据《物权法》,用益物权不包括( )。【单选题】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房屋租赁使用权

D.宅基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和地役权。

2、我国《民法典》第271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一规定表明(    )。【单选题】

A.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是公有权

B.业主办理产权登记时需要对共有权作单独登记

C.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部分所有权、共存部分共有权及成员权是一体的,不可分离

D.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各部分权利可以分别变动或者转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题干表明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其他选项都不能由题干推出。业主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享有的是共有权,而不是公有权。所以选项A错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成立登记时,只登记专有部分所有权,而共有权及成员权并不单独登记。所以选项B错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各部分权利变动时,须一体变动。所以选项D错误。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反诉的是( )。【单选题】

A.原告提出要求交付买卖标的物,被告请求确认买卖合同关系无效

B.原告基于所有权请求被告交付所占有的动产,被告要求确认他对该动产享有的质权

C.原告提出依据借款合同被告应当偿还借款,被告提出借款合同系原告伪造

D.原告请求被告交纳房租,被告要求原告赔偿因房屋失修而造成的损失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反诉。反诉,是指在诉讼过程进行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诉请求。选项C是对原告提出的请求的反驳,没有提出一个独立的反请求,不属于反诉。

4、《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据此规定,债务人违反给付义务的形式是( )。【单选题】

A.给付不能

B.给付迟延

C.给付拒绝

D.给付不当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给付拒绝,是指债务人在债成立后履行期届满之前,能为给付而明确地表示不为给付的意思表示

5、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禁止不利变更原则”要求税务行政复议机关( )。【单选题】

A.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加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B.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

C.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驳回行政复议请求的行政复议决定

D.不论是否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均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加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原则。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决定;但是行政复议机关以原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依据错误决定撤销的,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除外。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