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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专业问答正文
资源税视同销售的情形有哪些?
帮考网校2020-08-12 10:21
精选回答

资源税视同销售的情形有哪些?

计税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包括应税产品实际销售和视同销售两部分。应当征收资源税的视同销售的自产自用产品,包括用于非生产项目和生产非应税产品两类。视同销售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纳税人以自采原矿直接加工为非应税产品的,视同原矿销售

2.纳税人以自采原矿洗选(加工)后的精矿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的,视同精矿销售。

3.以应税产品投资、分配、抵债、赠与、以物易物等,视同应税产品销售。

4.特殊销售情形:

1)纳税人申报的原煤或洗选煤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视同销售应税煤炭行为而无销售价格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下列顺序确定计税价格: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原煤或洗选煤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原煤或洗选煤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

④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

2)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3)纳税人以自采原煤或加工的洗选煤连续生产焦炭、煤气、煤化工、电力等产品,自产自用且无法确定应税煤炭移送使用量的,可采取最终产成品的煤耗指标确定用煤量,即:煤电一体化企业可按照每千瓦时综合供电煤耗指标进行确定;煤化工一体化企业可按照煤化工产成品的原煤耗用率指标进行确定;其他煤炭连续生产企业可采取其产成品煤耗指标进行确定,或者参照其他合理方法进行确定。

视同销售: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原煤。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自用的,视同销售洗选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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