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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专业问答正文
混合销售行为征税规定和对兼营的征税规定的含义是什么?
帮考网校2020-08-10 11:45
精选回答

混合销售行为征税规定和对兼营的征税规定的含义是什么?

混合销售行为征税规定的含义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

1.税务处理:

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举例:家电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家电并负责安装(混合销售——按货物交税——税率13%

2)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举例:建筑施工企业包工包料承包工程(混合销售——按服务交税——建筑服务——税率9%

2.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13%和建筑服务9%的销售额。

对兼营的征税规定的含义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税务处理:

1)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

2)未分别核算销售额:从高税率或征收率征税。

2.举例:

1)某购物中心既销售商品,又提供餐饮服务;

2)某房地产中介公司,既做二手房买卖、又提供经纪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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