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首页注册会计师考试问答正文
当前位置:首页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问答正文
既然质权人都已经登记了,为什么不能凭登记主张优先受偿呢?
既然质权人都已经登记了,为什么不能凭登记主张优先受偿呢?
珍惜朋友1回答 · 2888人浏览2888人浏览 · 0 收藏
最佳答案
用户头像
帮考网答疑老师 资深老师 02-26 TA获得超过8952个赞 2024-02-26 06:27


尊敬的提问者,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为您作出以下解答:

1. 质权登记的意义:在我国,质权登记是指质权人将其拥有的质权在相关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质权登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质权人的权益,确保其在债务人违约时能够优先受偿。

2. 登记与主张优先受偿的关系:虽然质权登记有助于保护质权人的权益,但并不意味着质权人可以仅凭登记主张优先受偿。原因如下:

a. 登记并非质权的设立条件: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权自质权人占有质物时设立,而非完成登记。因此,质权人主张质权的前提是占有质物,而非登记。

b. 优先受偿权的限制:质权人在主张优先受偿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质权人需按照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主张优先受偿;其次,质权人主张优先受偿的金额不能超过质物的价值;最后,若存在其他优先权人,如税款、工资等,其优先受偿顺序需遵循法律规定。

c. 登记的法律效力:质权登记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若质权未经登记,质权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这并不意味着质权人可以仅凭登记主张优先受偿。

3. 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在实际操作中,质权人在完成登记后,仍需密切关注债务人的履行情况,确保在债务人违约时,能够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主张质权。同时,质权人应充分了解质物的价值,以免在主张优先受偿时出现超范围主张的情况。

综上所述,质权人虽已登记质权,但不能仅凭登记主张优先受偿。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解决疑问,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祝您生活愉快!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