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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1)必须是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税金?:什么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税金?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企业缴纳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是什么?:应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是指认证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登记为失控増值税专用发票,2、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
扣减增值税规定有哪些?:扣减增值税规定有哪些?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下面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真题和例题,为大家说明这个知识点在考试中的应用,应当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B.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D.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解析】选项AC没有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应当正常缴纳增值税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有( )
个人转让购买的住房的税务处理规定有哪些?:个人转让购买的住房的税务处理规定有哪些?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2)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扣减发生期进项税额的规定是什么?:扣减发生期进项税额的规定是什么?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如果事后改变用途,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1、原已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以后发生不得抵扣的情形做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原材料(货物)成本的价格部分×对应的税率,(2)原购进时计算抵扣的农产品:
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限定是怎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是进项税额抵扣的前提。增值税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识别、确认。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开具发票时,系统会自动将发票上的开票日期、发票号码、发票代码、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等要素,(1)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
按照营改增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如何抵扣?:按照营改增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如何抵扣?按照营改增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什么是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办法?:什么是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办法?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注明的金额及增值税额一并计入成本科目;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取得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按照注明的买价直接计入成本。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规定是什么?: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1)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12%)不变!(2)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
房屋租赁中同住人的权利是什么?:房屋租赁中同住人的权利是什么?(1)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A.乙应在出售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甲,甲可以主张乙、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但不得主张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租赁合同有哪些一般性规定?:租赁合同有哪些一般性规定?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1.租赁合同的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20年,(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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