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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成立有什么规定?

帮考网校 2021-07-06 10:24:23
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拒绝归还其占有的债务人财产的一种特殊权利。留置权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规定:

1. 留置物必须是债务人的财产,而且必须是实物。虚拟财产、知识产权等无形财产不能作为留置物。

2. 留置物必须与债权有直接关系,即留置物与债权的产生必须有因果关系。

3. 债权人必须是合法占有留置物,并且留置物必须在其占有下。

4. 债务人必须未履行债务,即债务人未按照合同或法律规定履行债务。

5. 债务人与留置物之间必须存在债务关系。

6. 留置权必须是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成立的。

7. 留置物必须是可以保管的物品,而且必须在留置人的控制下。

需要注意的是,留置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侵犯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留置权的行使也受到法律的限制,例如留置物的保管期限、留置物的处置等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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