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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安排通知
帮考网校2019-01-13 11:58
2019年上海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安排通知

2019年上海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安排及报考要求现已公布,具体要求如下文所示,

(1)“机考”采用统考方式,全年安排的统考月份和对应日期见下表:

(2)“综合评审”一般是本项目最后一个鉴定科目,考生本项目其他科目成绩合格后才能参加,各科目具体鉴定时间由市鉴定中心统一安排并另行通知。

二、申报时间

鉴定申报须于统考(开考)日前25个工作日完成,具体申报时间由市鉴定中心另行通知。

三、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分为团体申报和个人申报两种方式。

1、团体申报

(1)教育培训机构学员申报鉴定,由所在教育培训机构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经办平台统一代办。

(2)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在校生申报鉴定,由所在院校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特色专栏及网站”的“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统一办理。

2、个人申报

个人申报鉴定,须到市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个人业务受理窗口(天山路1800号4号楼1楼)自行办理。

四、申报条件

五、申报鉴定时间

六、成绩查询

鉴定成绩可于鉴定科目全部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起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特色专栏及网站”的“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上进行查询。

七、证书领取

成绩合格的考生由市鉴定中心统一核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通过团体申报鉴定的考生由申报机构凭领证通知单领取证书,通过个人申报鉴定的考生凭领证通知自行领。

八、补考申报

(一)考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如成绩不合格,可以在两个月后(以考生本次鉴定结果评定日期为准)申请补考。四级、三级补考有效期两年,二级、一级补考有效期为三年,均以考生首次申报鉴定网上成绩评定日期为准,超过补考有效期须重新申报所有项目鉴定。

(二)如考生在补考有效期内重新进行了同职业等级的新申报鉴定,则视为放弃补考机会,之前的合格项目成绩不再保留。

(三)补考有效期内鉴定模式如发生变化,应按公布的补考方案进行申报。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鉴定中心相关业务受理窗口(天山路1800号4号楼1楼)

联系电话:62748577转4106、4107分机

鉴定业务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6:30

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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