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首页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专业问答正文
增值税免抵退税的含义是什么?
帮考网校2020-08-13 18:33
精选回答

增值税免抵退税的含义是什么?

“免”——免征增值税;“抵”——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退”——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一、“免抵退税”适用范围

1)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

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

4)外贸企业自己开发的研发、设计服务出口业务

二、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

1)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

纳税信用等级A

上一年度销售额5亿元以上

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

2)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但不能同时符合上述(1)规定的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①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购货物:

第一,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

第二,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第三,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②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属于配套出口,且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第一,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第二,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货物组合成成套设备的货物。

③经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地级以上税务局认定的集团公司,其控股(按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口径执行)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以及集团公司与其控股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

④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委托加工货物:

第一,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再委托深加工的货物。

第二,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第三,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且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⑤用于本企业中标项目下的机电产品。

⑥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下的货物。

⑦用于境外投资的货物。

⑧用于对外援助的货物。

⑨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农产品除外)。

三、免退税办法

1.免退税的含义: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2.免退税的范围:

1)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

2)外贸企业外购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出口。

下面是针对税务师税法考试的知识点举出的例题,供大家深入理解考点,希望大家能结合习题掌握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例题·多选题】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的生产企业同时符合特定条件出口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该特定条件包括(    )。

A.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B.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

C.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

D.上一年度销售额3亿元以上

E.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

【答案】ABE

【解析】选项C,纳税信用等级A级;选项D,上一年度销售额5亿元以上。

推荐视频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