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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帮考网校2020-07-22 13:45
精选回答

票据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之票据权利,受让人依照票据法所规定的票据转让方式取得票据,并且“善意”、“无重大过失”且“支付相当对价”,则可以取得票据权利的法律制度。

善意取得的要件如下:

1)转让人是形式上的票据权利人,享有处分权。转让人须为票据记载的最后持票人(收款人或者被背书人),受让人才有理由相信其具有处分权。

2)转让人没有处分权。虽然票据记载了特定的人是票据权利人,此人却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在实质上并不享有票据权利。

3)受让人依照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这主要是指,受让人是基于背书转让的方式取得票据,这一背书须符合一般背书行为的形式和实质要件。

4)受让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即受让人并不知道转让人没有处分权,并且非因重大过失而不知情。如果受让人明知转让人没有处分权,也就是存在恶意,则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提示】有无重大过失的判定:(如下表所示)

5)受让人须付出相当对价。因为无偿取得票据的受让人所能够取得的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在无权处分情形下,前手并不享有票据权利,因此,无偿的善意受让人也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提示】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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