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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知识点:证券上市
帮考网校2020-09-29 13:42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知识点:证券上市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的知识点:证券上市,一起来看看吧!

证券上市,是指已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符合法定条件,经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行为。

一、股票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主要有:

1)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上述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证监会批准。

二、债券上市

1.公司申请其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必须报经证监会核准,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申请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2.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公司债券上市文件及有关文件,并将其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三、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制度是指上市公司在证券发行和交易过程中,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向公众投资者公开一切有关公司重要信息的制度。

1.发行人必须根据真实、完整的原则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依法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的,还应当公告财务会计报告。

2.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4月30日)编制完成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8月31日)编制完成。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3.临时报告。上市公司应当将可能影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的相关情况向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公告。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或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董事、1/3以上的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14)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1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16)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7)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18)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19)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2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典例题】申和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现该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律规定,准备向证监会与证券交易所报送公司年度报告。关于年度报告所应记载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B.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C.已发行股票情况,含持有股份最多的前二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D.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答案】C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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